各位考生:
根据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要求,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现将2016年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批次及时间:
第一批:
参加人员:报考省水利志编辑室、省农村饮水管理总站、省水文局、省长江河道管理局、省驷马山引江工程管理处、省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管理局、省佛子岭水库管理处、省响洪甸水库管理处的考生。
时间:2016年7月25日09:00—12:00、15:00—17:30
第二批:
参加人员:报考省机电排灌总站、省淮河河道管理局、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省怀洪新河河道管理局、省茨淮新河工程管理局、省淠史杭灌区管理总局、省龙河口水库管理处、省梅山水库管理处的考生。
时间:2016年7月26日09:00—11:30、15:00—17:30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地点:
合肥市桐城路33号(桐城路和芜湖路交叉口向南100米)宜临国际大酒店贵宾楼一楼玫瑰厅。
三、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除携带本人2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和该照片电子版外(冲洗照片与电子照片为同一版本),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且未离校或未拿到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且已离校或已拿到学历学位证书和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证明。
(3)属报考定向或非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除须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2、省水利厅人事处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省人社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原则上递补工作在首次资格复审后5日内进行,逾期不再递补)。
3、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