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对取消职位的已报名人员,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职位名额3:1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等履行职位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详细请戳公告:2016年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单位遴选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