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考公告的规定,报市委组织部同意,现将乐山市法院系统2012年公开考试录(聘)用工作人员递补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标准及要求
招考公告明确了的,按招考公告执行;招考公告未明确的,按国家最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要求,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手写的复检申请并签名,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递补人员名单见2012年1月11日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告。
二、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2012年2月24日(星期五)进行。
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于2月24日上午8:00到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大门处(市中区柏杨东路85号)集中,核实身份以后统一组织前往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约350元)由医院体检部门按照体检收费标准收取,考生体检时直接交到医院体检部门。
三、注意事项及要求
1、考生必须按本公告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放弃体检及进入下一录用环节资格,后果自行负责。
2、体检前晚正常休息,避免过度饮酒、劳累,零时以后不要进食。
3、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4、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
5、体检时请有近视的同学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6、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7、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乐山市法院、检察院系统2012年公招公务员体检递补人员名单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乐山市法院、检察院系统2012年公招公务员体检递补人员名单 | |||||||||||
姓名 | 职位编码 | 报考单位 | 报考职位 | 行测 | 申论 | 笔试折合成绩 | 笔试名次 | 面试分数 | 面试折合成绩 | 总成绩 | 职位排名 |
喻超 | 8100502 | 夹江县法院 | 司法警察 | 69.9 | 45 | 40.22 | 5 | 69.57 | 20.87 | 61.09 | 3 |
石璜芮 | 8100501 | 夹江县法院 | 法官助理 | 81.4 | 57 | 48.44 | 7 | 77.71 | 23.31 | 71.75 | 7 |
杨英 | 8100301 | 沙湾区法院 | 法官助理 | 74.2 | 58 | 46.27 | 6 | 84.14 | 25.24 | 71.51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