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现将2016年大邑县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 ||||||||
二、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请于2016年7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携带以下材料到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楼会议室(地址:大邑县晋原镇邑新大道192号),由县纪委监察局、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 ||||||||
三、进入资格复审所提交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大邑县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名信息表》(贴上照片)一式二份;(3)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公务员管理部门鲜章;(4)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持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5)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 ||||||||
四、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 ||||||||
五、监督电话:02888222329(大邑县人社局) | ||||||||
02888280662(大邑县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gk.chengdu.gov.cn/govInfoPub/detail.action?id=1376200&tn=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