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至1998年8月期间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以及具有和招聘岗位相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以后出生),具有招聘岗位相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在45周岁以下(1971年8月以后出生)。
4.报考护理岗位的考生具有护士执业资格(2016届毕业生可在聘用前取得)。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6年8月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招聘岗位
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及报考条件等详见《2016年夏季如东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
2016年 8月3 日(8∶30~12∶00,14∶00~17∶00)。
(四)报名地点
如东县公共卫生中心10楼1019会议室(掘港镇泰山路)。
(五)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②《2016年夏季如东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可下载);
③身份证;
④毕业证书;
⑤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执业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报名时由如东县卫计委会同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
2.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jsnt.lss.gov.cn)、如东人才网(www.rdrc.gov.cn)公告。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由如东县卫计委通知报考人员重新改报其它岗位。改报时间:2016年8月4日(8:30-12:00);改报地点:如东县公共卫生中心10楼1015室(如东县卫计委人事科)。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于2016年8月8日在如东人才网予以公布。
3.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另收取面试费100元。通过报名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6年8月11日到县卫计委人事科领取准考证(8:30-12:00,14:00-17:00),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4.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如东县卫计委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满分为100分,设合格线为60分,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详见附件1中的“笔试科目”),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时间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取得笔试资格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如东人才网予以公布。
4.报考研究生岗位(01A-04A、23A-28A、55A-58A)及80-82岗位人员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报考研究生岗位的人员及80-82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其他岗位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参加面试)。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面试时间:面试人员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
3.形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专业知识技能、应试人员思维反应、语言表达、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研究生岗位及80-82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为总成绩,其它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对象。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将在如东人才网予以公示。
2.体检。体检由如东县卫计委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如东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县卫计委组织报考80-82岗位考试合格的考生现场一次性自主选择单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现场或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如东县卫计委报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
4.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应聘80-82岗位的有关政策
(一)对于签约录用的学生首次聘用时由县级财政一次性支付学费及生活费补助10万元/人。
(二)签约学生由县卫计委统一派送至有关全科医生培养基地接受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培训后回到原单位工作。
(三)签约学生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至少服务满6年,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流动。因特殊原因确需流动的,须与基层就业单位协商一致,经县卫计委和人社局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之间流动。
(四)以下情况将视为签约学生违约,按照签订的引进协议书规定,应退还补助费。
1.签约学生未履行引进协议书规定、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时间未满6年。
2.签约学生未能完成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
3.签约学生在基层就业后两次参加国家执业资格考试均未能取得执业资格。
(五)对于发生违约的签约学生,一律不得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和南通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考试。
本《公告》由如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13-68508066(如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513-82939515(如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7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