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2016年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公告》规定,按照成绩(含退伍军人奖励加分和任职加分)高低顺序,以1: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现将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7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时间。
三、资格复审地点
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人事服务大厅(地址:池州市东湖南路46号,资格复审期间联系电话:0566-3397554)
三、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2016年7月31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到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政治处。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3、退伍军人,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户口本、退伍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面试,面试不再收取费用。
市平天湖风景区城管协管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市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2016年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资格复审人选名单
详情请见:http://www.chzpta.gov.cn/portal/default.htm?726A1D02-4113-4F4B-9929-A2AADD267F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