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红石崖办事处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新建幼儿园规范、健康、快速发展,经研究,现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及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幼儿教师11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师德良好,具有奉献精神;
2.学前教育及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掌握弹、唱、说、跳、画等专业技能;
4.有音乐、美术、舞蹈等专业特长并有幼教工作经验者优先;
5.身体健康,具有黄岛区内户口,区外户口的须具有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学历;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二)业务园长1名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师德良好,具有奉献精神;
2.学前教育及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从事幼教工作五年以上;
3.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较强的组织、协调、指导及沟通能力。同等条件下具有园长资格证者优先;
4.熟悉学前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有业务负责人、教研组长工作经历;
5.年龄在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市级及以上公开课或相关论文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8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
(三)保健医生1名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
2.业务熟练,具有医、护专业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取得相应任职资格证书,懂得营养配餐;
3.年龄35周岁以下,黄岛区内户口,居住地在附近区域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出纳1名
1.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独立工作能力、财务分析能力,财务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毕业;
2.具有会计证,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财务软件,黄岛区内户口。
(五)厨师1名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
2.年龄35岁以下,身体健康,男身高1.70m以上,女身高1.60m以上;
3.厨师专业,高中以上学历,具有一年以上厨师工作经验,拥有较高的烹饪技术。黄岛区内户口。
(六)报考资格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近3年内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从事教育工作情形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16年 7月20日(星期三)至7月25(星期一),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二)报名地点:黄岛区红石崖中心幼儿园(青岛市黄岛区玉兰路2号)
(三)联系人:管淑香 联系电话:83161895
(四)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五)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户口薄(需复印索引页和本人页)、相关毕业证书(包括全日制毕业证书和最高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已通过考试未领证的可携带成绩单)、获奖证书等,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复印件。
(六)将由专业人员组成审核小组,负责所有报考人员的所有材料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将用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于2016年7月27日(星期三)到黄岛区红石崖中心幼儿园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三、招聘办法
幼儿教师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最后成绩按笔试成绩权重30%、面试成绩权重70%合计。
(一)笔试
1.笔试形式: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幼儿心理学、教育学、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基本理论知识;
2.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见考试通知书;
3.成绩发布:请关注黄岛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和红石崖街道办事处网站;
(二)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地点:红石崖中心幼儿园
3.面试内容:形象气质、专业技能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
4.具体要求和分值(满分100分):
(1)形象气质(满分10分);
(2)专业技能(满分40分),弹、唱、跳、画四项各占10分:弹:共两曲,自备乐曲一首,抽签边弹边唱一首(乐曲限于钢琴);唱:共两首,自备歌曲一首,现场抽签试唱一首(限于五线谱);跳:自备舞蹈一段,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内容自选,伴奏带自备);画:临摹画一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指定内容;
(3)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满分50分):课堂教学能力测试采用说课形式,教学方案设计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10分钟。
保健医生、出纳、厨师岗位采取招聘小组资格审查合格后,以面试成绩录取办法产生。
四、结果公布
测试结果,将在黄岛区教育体育局信息网站和黄岛区红石崖街道办事处网站上发布。
五、考察及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组织体检。
(一)开据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体检
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具体体检标准参照“托幼机构人员上岗前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根据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二)待遇
1.实行幼儿园合同聘用制,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2.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照现在职的非事业编制幼儿教师及工作人员的有关工资规定执行;
3.业务园长:具有事业编制受聘者享受原工资待遇不变并给予适当职务补贴。非事业编制受聘者参照同等公办幼儿教师工资标准;
4.试用期结束后,按照社保中心相关规定缴纳五项保险。
七、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把好招考入口关。对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86988779(教体局)83162841(街道教育办)
未尽事宜,请与青岛开发区红石崖中心幼儿园联系,联系电话:83161895,联系人:管淑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