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通市开发区消防工作的需要,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市公开招聘10名从事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的职业消防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有志为保卫南通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的男性公民。
2、年龄在18至25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无纹身,无犯罪记录。
3、身高170厘米以上,体重60公斤以上,裸视4.6以上,身体健康。
4、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有运动特长的、有技术专长的及部队退役士兵优先聘用,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录用程序
(一)面试
应招人员大人力资源中心(或开发区消防大队)参与面试,大队招聘人员核实报名人员的姓名、年龄、户籍地址、实际居住地、实际居住地等基本情况。有前科劣迹的人员,不予录用。
(二)体检
面试及政审通过人员我单位会在两日内发送告知短信,在收到短信通知后到市疾控体检中心,按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标准,进行入职体检。
(三)录用
对招聘合格人员情况进行汇总,按照一人一档,连同《拟录用人员名单》一并报南通市消防支队专职指导科,报市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三、工资福利待遇
1、暂以签订劳务派遣劳务合同,对工作任职期间表现优秀的人员,改签由用工双方直接订立劳动合同。
2、参加工作期间免费提供食宿及生活用品。伙食标准与现役官兵一样,并按季节、气候特点免费发放制服及其他个人被装。
3、除缴纳“五险一金”外,普通职业消防员工作2500-2800元/月,表现优异人员给予职务晋升,班长2800-3200元/月、副队长4000-4500元/月、队长4500-5000元/月。除月工资外,每月另加绩效考核考评奖1000元,按季发放,试用期间不发放绩效考评奖。
4、工作时间满10年以上的,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身体条件安排在相适应的工作岗位。
5、对工作表现突出人员,参加国家消防特种行业技能培训。
6、同现役人员执行一样的作息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时间,统一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助勤;每月安排轮休8天。
7、参加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8周岁以下的团员),可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并按计划组织发展,每年发展数量控制在本大队非党员政府专职消防员总数的10%以内。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地点
南通市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开发区广州路15号)或开发区人力资源中心(开发区金桥路9号)或金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开发区金桥路8号),联系电话:83592098,联系人:海杰。
(二)截止日期
2016年10月1日(请在工作日报名)
(三)应聘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需本人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和立功守奖、相关特长证明件;退伍军人除以上相关证件外须持退伍军人证件。各证书、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全部用A4纸复印)。
咨询电话:张队长(18796107999)
南通市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
201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