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6年来凤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工作于2016年7月20日结束并于当晚进行了成绩公示。经复核,来凤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岗位面试成绩有误,现予以更正,公示如下:
二、根据职位计划聘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确定向波等36人为我县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请入围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天持本人身份证、1张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等按时到达集中地点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一)体检集中时间和集中地点
体检集中时间: 2016年7月27日7:30
体检集中地点:来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 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 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人选递补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从同一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其他
(1)体检所产生的费用(380元/人)由考生个人自理。
(2)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饮酒、熬夜;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包括饮料)。
(3)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来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2日
附件1:体检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laifeng.gov.cn/rsj/gsgg/2016-07-22/1036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