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二)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25周岁之间(1990年7月29日至1998年7月29日期间出生),限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烟疤,无肢体功能障碍,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