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政协机关干部队伍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县政协主席会研究,并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遴选职位及数量
县政协委员联络中心事业编工作人员3名。
三、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本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含学校,不含医院)在编在岗的正式干部。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品行端正。
2.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013年9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3.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汉语言文学与文秘等相关专业和担任过县政协委员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5.近三年(2013-201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6.身体健康,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规定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试用期未满或按照有关规定服务基层未满服务期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许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6日— 8月2日。
2.报名地点:县政协办公室(联系电话:7171010)。
3.携带材料:(1)报考人员到安远人才热线网(www.ayrsld.com)下载并填写《政协安远县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2)身份证、学历证、编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相片3张;(4)县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2013-2015年年度考核证明;(5)县卫计委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6)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7)述职报告一份,对自己近三年来的学习、思想、工作等情况进行书面述职,不少于2000字。
(二)资格审查:在报名结束后24小时内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准考证,即视为报名成功。报名人数与遴选人数必须达到2:1以上的比例,否则相应减少遴选名额。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实绩两部分。
1.笔试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采取综合命题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测试选调对象的文字表达、逻辑思维和综合分析能力,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实绩
(1)2013年以来获县级以上奖励、荣誉情况,按每项国家级5分、省部级4分、市厅级3分、县处级2分计分,累计得分不超过10分。
(2)2013年以来在县级以上刊物(不含网站和未公开发行的内部刊物)发表文章,按每篇国家级5分、省部级4分、市厅级3分计分,累计得分不超过20分。
笔试成绩、实绩成绩分别按80%、2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四)考核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同等分数按专业、学历高低、工龄长短排序),按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组将深入考核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如下:
1.民主测评。由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干部职工进行民主测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综合评价要素进行量化打分。
2.征求意见。向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干部职工征求意见,进一步了解考核对象现实表现情况。
3.个别面谈。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言谈举止、知识结构、业务水平、沟通能力、反应能力等。
考核结束后,由考核组提出遴选意见及建议,提交县政协主席会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及调动
将县政协主席会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在其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选调的拟选调人员,报经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协副主席刘京海为组长,县政协秘书长叶华昌为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分管领导和县政协教文卫体委、提案委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协办,由叶华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遴选工作具体事务。
政协安远县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安远县委组织部
安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