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职改办、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按我市职称改革工作安排,2016年成都市汽车维修专业初、中级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市市级部门(单位)中符合申报各专业初、中级职称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受理各区(市)县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委托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技术员
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汽车维修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二)助理工程师
获得硕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一年,大学专科毕业三年,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五年,在汽车维修技术岗位上从业一年以上,经考察合格。
(三)工程师
1、获得博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及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满二年,大学本科毕业满五年,大学专业毕业满七年,取得助理工程师满四年,在汽车维修技术岗位上从业一年以上,经考察合格。
2、取得职称外语考试C级合格证书和计算机B级合格证书(4个模块)。
(四)成人教育非汽车维修或相近工科专业的专业人员参加评审时,相应学历毕业年限增加二年。
三、申报材料
(一)初级
1、《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由申报人单位集中填写上报)。
2、《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一式一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
(二)中级
1、《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由申报人单位集中填写上报)。
2、《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一式一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
4、任现职以来个人业务工作总结(一式一份)。
5、本人代表作(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论著、学术报告、专题技术学术总结或创新成果、自主知识产权等,一式一份),如系合作或集体完成,应具体说明本人承担的内容和所起的作用。
6、其他证明材料(学历证明,职称英语、计算机考试或免试等证明,现任职称资格证,获奖证书、成果鉴定及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均一式一份),此项材料的复印件均需本人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签章。
7、属委托评审的应报送委托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出具的委托函(一式一份)。
8、单位申报的需要填写《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报名册》,同时提交有EXCEL文件形成的申报名册1份。
9、送审的相关表格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cdhrss.gov.cn)人事人才表格下载专栏下载。评审材料可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体)要端正清楚,表格的各栏目必须全填,没有内容可填的栏目必须写上“无”,非选择项目用笔划去。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印制,使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妥为包装,每人一袋,并应详细填写申报材料目录。
申报单位必须对申报个人提供的证件、填写的业绩及所有内容(学历、资历、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有关材料)进行认真验证和核实,在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资格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的予以撤销;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将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评审通过的中级职称资格人员将由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审核批准。
四、申报方式
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本人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审查(属区〈市〉县的由所在地人事(职改)部门审查),统一报送成都市汽车维修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成都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
地址:成都市大业路10号7楼702室。
联系电话87656173,联系人:林航、徐笑梅。
五、评审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字费〔1999〕265号文件规定,中级200元/人次,初级100元/人次。
六、报送时间
评审材料受理时间:2016年8月1日至9月30日。
七、监督投诉
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市纪委(监察局)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委纪检组(监察室)将对评审工作全程监督,各级职改部门也要切实加强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投诉电话:61888191(市纪委、监察局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监察室)、61887367(市纪委、监察局驻市交委纪检组、监察室)、61888119(市职改办)。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成职改办〔2016〕430号)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