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校及学区办:
2016年港北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已进入考核程序,按港北区卫计局要求,拟进入考核人员计生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未婚的请带上: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单位(街道或乡镇计生站)出具的未婚证明。
2.已婚的请带上:双方身份证、双方户口簿、结婚证;已生育小孩的,小孩出生医学证明,计生证(一孩或二孩生育证)。
3.如离婚的请带上:个人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或离婚协议原件、计生证(一孩或二孩生育证)、小孩出生医学证明。
请各相关学区办负责通知相关考生,于7月27-29日带好个人材料到港北区卫计局(港北区政府A区615办公室)审查,以上所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港北区卫计局联系电话:0775-4258276。
港北区教育局人事股
2016年7月26日
附件:2016年港北区中小学 进入考核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gbjy.ggedu.gov.cn/show.aspx?id=930&cid=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