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景德镇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素质人才公告》、《2016年景德镇市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复审公告》和《2015年度景德镇市驻市部队随军家属定向招聘公告》要求,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闱体检人员进行体检,现将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共24人):
选聘高素质人才(16人):黄 婧、王 鹏、张一龙、占 超、
艾青华、何紫阳、石玲燕、曹芬芬、石卉琴、邵伟薇、穆卫强、
程远骏、肖振华、黄毛毛、王紫齐、吴建华
随军家属定向招聘(7人):汪小会、张雪婷、叶 华、高永艳、伊淑瑜、姬长美、张辉云
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1人):陆佳希
二、体检时间:2016年7月29日(星期五);
三、体检人员请于2016年7月2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5∶3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沿江西路59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缴纳体检费(300元/人)和一张1寸近期照片。
四、体检地点:29日上午7∶30在市中医医院大厅前集中。
五、体检人员须知
1、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于体检的当天准时到达集中地点,先空腹参加血检和B超检查,然后集中用早餐,再进行其他项目的检测。(迟到15分钟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体检期间,考生不得携带、使用移动电话、传呼机、手机等通讯工具,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录用资格。
3、体检实行全封闭。在体检过程中,如发现考生家属进入封闭点或采取其他手段与负责体检的医生联系,一经查实,该考生按违纪处理,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考生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遵守纪律。
4、体检通过后,即开始考核。考核按招聘计划数等额进行。考核工作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生可与招聘单位联系。
5、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执行)
6、监督、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监察室: 0798-8516721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98-8520118
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