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6〕271号)文件精神,促进充分就业,现将我市2016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见习对象及计划安排
(一)就业见习对象。毕业两年内(2016届、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离校未就业的铜仁籍(或铜仁生源)高校毕业生。
(二)计划安排。2016年,全市计划安排200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其中:市直部门30名、碧江区20名、万山区10名、玉屏县10名、江口县10名、松桃县25名、思南县25名、德江县20名、印江县15名、石阡县15名、沿河县20名。按照市、区(县)统筹见习计划、属地保障的原则,各区(县)在完成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可根据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量,结合本级就业专项资金实际,适度增加就业见习计划数。
二、保障政策
见习时间原则上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期间学生生活补助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同级财政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进行补助,见习单位补助部分列入该单位财政经费开支范围。见习期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由同级财政按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三、派遣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报名(8月上旬)。各区(县)根据工作实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必须在2016年8月10日前完成报名工作。市直单位就业见习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1日至5日,报名地点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就业促进科(碧江区西外环路10号)。报名按属地原则,见习人员到户籍(生源)地“引导办”报名。
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毕业证书(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
4.《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附件);
(二)审核推荐(8月中旬)。市、区(县)“引导办”根据见习单位需求,做好推荐工作,确定进入体检的就业见习人员名单。
(三)体检及派遣(8月下旬)。市、区(县)组织入选人员体检(体检费由学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各级“引导办”自行通知),体检合格的,由报名地“引导办”开具报到证,派遣至见习接收单位。
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