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人才强校战略,加强教学科研队伍建设,促进我校学科专业发展,根据省《关于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和学校发展规划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引进原则与要求
1.科学规划、保证重点。人才引进坚持与学校总体发展目标相一致,有利于促进学科专业建设,有利于教师队伍的整体优化。要优先保证重点学科专业、特色学科专业、新兴学科专业的建设需要,同时兼顾其它学科专业。
2.德才兼备、素质优良。引进的人才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学科素养,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具有优良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团队精神,能够引领创建优秀教学科研团队,申报和完成重要教学科研项目。
3.搭建平台,促进发展。对引进的人才,在充分发挥其教学科研的专长的同时,学校提供必要的平台和条件,使引进人才自身的才能得到全面发展和提高。
4.科学评价、择优引进。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拟引进人才进行客观考察,科学评价,择优聘用,确保人才引进质量。
二、引进人才的类别
1.博士
年龄在45岁以下,博士,符合学校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能够胜任教学科研工作。个人在博士、硕士、学士学习阶段的学科专业方向应相同或相近。
2.高级职称人员
年龄在50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高校教师或企业工程技术人员,能够胜任教学、科研、实验工作。
3.退休高级职称人员
年龄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高校教师、工程技术人员,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或实践能力,专业对口,能够带领团队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4.特聘人才
(1)特聘高层次人才
年龄在60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和教授职称,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或近三年在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过五篇以上高质量的学术论文。
(2)特聘高层次退休人员
年龄一般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教授职称和高校领导管理经历。
三、引进人才的待遇
1.博士
(1)博士:试用期3-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满足聘任岗位要求者,年薪10-15万元(实行年薪制,由岗位综合工资和学期绩效工资组成,下同)。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
(3)在校内安排70-90平米住房一套或提供安家费5万元,30平米左右的工作室一间。
(4)配偶需要安排工作,其系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在本校工作或在本区推荐其他单位工作,并妥善安排子女基础教育就学事宜。
(5)首聘服务期为6年(含试用期)。
2.高级职称人员
(1)正高职称:年薪12—1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8万元;校内安排100平米左右住房一套、30平米左右的工作室一间;配偶需安排工作的,在校内安排工作。
(2)副高职称:年薪8-12万元;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校内安排70-90平米住房一套;配偶需安排工作的,在校内安排工作;子女需要基础教育就学的学校妥善安排。
(3)带项目入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根据项目层次给予5-10万元的配套经费。
3.退休高级职称人员
(1)正高职称:年薪9-12万;安排生活用房一套。
(2)副高职称:年薪7-10万;安排生活用房一套。
4.特聘人才
安排100平米左右的生活用房一套,30平米左右的办公室一间;薪金待遇采取面议的方式确定。
四、人才引进程序
1.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确定和提报人才需求计划。
2.人才引进计划经学校批准后,由人事处组织发布招聘信息。
3.人才的招聘考察,应严格执行人才引进的原则和要求,由二级学院领导、对口专业人员会同人事处共同进行考察。
4.学校确定引进人才名单。
5.签订人才引进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附则
本暂行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青岛黄海学院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