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通本科批次于2016年7月19日投档,我办录检组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通知(《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沪教考试高招2016【24】号))在录取系统下载考生信息,并根据嘉兴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进行专业录取工作。
《嘉兴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和英语专业的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105分(含)以上,同时进档考生专业志愿之间有分数级差,第二专业志愿与第一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2分,第三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1分,其他专业志愿与第三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1分。最终,上海市文科12名投档考生中有8名被我校录取,另外4名文科考生由于英语单科分数受限和专业分数级差原因未被录取,按规定予以退档。
经核查,我校对上海投档考生的录取工作完全符合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一个孩子,十二年寒窗苦读就为一朝考进心仪的大学深造,录取受挫要承受多么大的痛苦,我们对此表示理解。对于4名文科考生因故未能被我校录取,我们深表遗憾。需要重申的是,我校对上海投档考生的录取工作完全符合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在此,我们衷心感谢广大群众、各位网友对我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嘉兴学院招生办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