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埇桥区供销社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见习生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2016年应届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文秘、财务、法律相关专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德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热爱供销事业。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者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居民身份证、相关专业等级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填写《埇桥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
报名地点:宿州市浍水东路760号埇桥区人社局4楼413室(埇桥区人才中心)
联系电话:3023940
三、考察
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埇桥区供销社组织实施。
四、聘用和待遇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见习人员,见习期9个月。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间,见习单位提供每人每月不低于1400元基本生活补助(其中财政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同时给予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详见《2016年埇桥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公告》)
埇桥区人才交流中心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