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旺苍县2016年征兵工作公告
来源:旺苍县政府网 阅读:3915 次 日期:2016-07-28 11: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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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2016年征兵工作已经拉开帷幕。依法服兵役是每个适龄青年应尽的光荣义务,关心和支持国防事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希望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名,争取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实现自己的远大理想和抱负。现将我县今年征兵政策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非农户口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农业户口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可放宽至21周岁,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至22周岁,应届高中毕业生可放宽至17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至24周岁),身高不低于160CM,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二、政治条件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支援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三、报名方式

8月5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具体情况请到各乡镇武装部咨询。

四、体检时间

8月6日至8月10日组织体检,已报名人员请保持电话畅通,具体情况请与各乡镇武装部联系。

五、退役安置

按照义务兵每人每年6000元,士官每人每年7000元发放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符合服役满12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等条件的可安排工作;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享有自主就业优惠政策,除国家限制行业外,3年内免交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大学生入伍相关政策

1.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和新生,给予一次性经济奖励金,标准为研究生毕业生6000元、在校生5000元,本科毕业生5000元、在校生4000元,专科毕业生4000元、在校生3000元。

2.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照国家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3.入伍后,同等条件下,大学生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且入伍后现实表现好的士兵,可以按程序提拔为干部。

4.退伍后,享受考研加分政策、免试读研政策、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等优惠政策。退役后完成学业的大学生士兵,可享受当地政府的专项招录,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加分等优惠政策。省政府出台文件要求:注重从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招专职人民武装干部。

旺苍县征兵办公室

201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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