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5年度上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录用后,聘用人员在一年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事宜
递补资格复审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
递补资格复审时间:请拟入围体检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6年8月5日8:30至17:00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地址:八里湖新区新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D208。
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简历、本人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个人档案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选调人员还须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各县区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下列人员还需提供:
(1)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需开具调档函的拟入围体检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于2016年8月5日之前到报考岗位所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调档函。
无特殊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监督、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12333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92-8211587
市房产局:0792-8136216
市港口局:0792-8231866
此公告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7日
附件:递补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jjrs.gov.cn/Rea_100.asp?ID=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