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乡镇财政所临时工作人员。为做好这次招聘工作,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乡镇财政所临时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工作态度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招聘专业为会计、财政管理等相关专业;
4、 性别男性,年龄30周岁以内(含30周岁),截至2016年6月止。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招聘资格: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四)有精神病史的;
(五)身体残疾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具备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三张一寸免冠彩照、毕业证原件到安远县财政局409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7月29日至8月4日。报名时必须带好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等),并由本人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根据报考资格条件,由财政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合格者,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查不合格者,通过电话等形式向报考者反馈审查结果。
(三)面试。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2016年8月5日;地点:安远县财政局六楼会议室。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根据应试者的工作经历和相关业务知识进行提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并对入闱人员进行体检与政审。
(四)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核成绩相同者,有相应工作经历者优先),再由体检对象本人到安远县人民医院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至安远县县财政局409办公室。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人选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核政审。县财政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到考核对象户口所在地和原工作单位进行考核政审。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廉洁自律等情况。考核结束后由考核组提出聘用意见建议,提交局务会集体研究。考核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根据考核政审情况,经局务会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安远人才热线网进行公示。
四、办理用工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经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采取劳动合同制方式用工,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三年,在服务期内违约的需缴交违约金5000元。聘用人员要服从局工作统一安排,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3850元/月人标准发放,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缴交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安远县财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97-3732136
安远县财政局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