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1.52万人。2016年7月学院顺利通过第二批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建设院校验收。现因学院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能胜任相应岗位的工作。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做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
见附件1:《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聘非事业编制教职工岗位表》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年7月31日上午8点起至8月20日下午6点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3),连同本人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职称(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到学院人事处电子邮箱gdgmrsc2015@126.com,(邮件主题格式为:非事业编制+姓名+学历学位+职称+应聘岗位名称,如:非事业编制张三硕士研究生讲师应聘汽车电子教研室专任教师)。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gdgm.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面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除2016届毕业生外,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职称证书等。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名。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以上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程序
(一)专任教师(岗位01-06):
(1)教学试讲
试讲内容选自本专业教学课程(具体试讲内容在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由学校确定,同岗位同内容),时间为20~40分钟。
(2)本专业相关知识现场问答
每位应聘人员在试讲结束时紧接着进行本专业相关知识的现场问答,时间为10~20分钟。
(3)评委会由学校教学委员会专家及用人部门相关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且为奇数。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场公布。个人总成绩达75分为合格,从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若某岗位应聘人员的个人总成绩均不满75分的,则该岗位空缺。
(二)教辅人员(岗位07-08):
(1)根据岗位要求进行面试。包括岗位能力测试及现场问答等。
(2)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总成绩。个人总成绩达75分为合格,从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若某岗位应聘人员的个人总成绩均不满75分的,则该岗位空缺。
五、体检
面试合格者,须出具二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
六、相关待遇
薪酬待遇按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标准执行,社保、医保按相关法规执行。
七、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gdgmrsc2015@126.com。
咨询电话:020-87729601;
联系人:汪老师、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20-87702519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