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sls.cdb.com.cn)进行贷款申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两份。具体操作办法请参照《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手册》(通过“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办公自动化系统”下载)。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持申请表前往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高中加盖学生处、教务处、学校公章均可)。
(二)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盖章的申请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户口簿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向县资助中心提交借款申请。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一式4份,学生、共同借款人、县资助中心和开发银行分行各持一份。借款合同由分行统一印制,待分行审批通过后正式生效;县资助中心同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含验证码),盖章确认后交学生随同借款合同一并带到高校报到。
(三)学生持借款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老师根据受理证明,在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内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贷款信息;县(区)资助中心老师在系统上确认后,电子合同回执单生效。
(四)学生可以登录在线服务系统关注贷款申请状态,了解贷款申请审批进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