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16级新生入学须知(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用)
来源: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阅读:1410 次 日期:2016-08-02 13: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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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新同学,你们好:

为保证你到校后的正常学习和生活,现将入学事宜告知如下:

报到时间:2016年9月7日、8日

报到地点:呼和浩特职业学院西校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58号,公主府北300米)

乘坐火车的同学可在呼和浩特火车站下车,届时有学院志愿者在站前接站,敬请留意。

乘车线路: 乘坐74路、2路、63路、84路公交车公主府站下车向北300米路东即到。

一、请按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本人档案及五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到学校报到。考生档案到当地旗县区招办或毕业学校领取,党团组织关系到考生所在学校领取。

二、报到时不再开具“内蒙古自治区大中专院校学生户籍证明”,本人自愿办理户口迁移。

三、交费项目及交费方式

(一)学费、住宿费、书费

学费第一年4000元,以后5000元/年;

住宿费:900元/学年、书费预交:1200元。学费、住宿费、书费采用网上缴费方式,操作流程见《新生缴费须知》

(二)学院代收费用

1.行李费410元,请提前汇入如下账号:

建设银行账号:6222 8004 1102 1003 517(刘丽珍)

汇款时务必核对账号及收款人姓名,以防差错。

★ 新生报到时需持汇款小票或对账单(通过网银汇款的同学可自行打印对账单)领取服装和行李。

2.城镇医疗保险:245元,报到时由二级学院代收。

3.普通话培训测试及教材费:130元,报到时由二级学院代收。

四、新生报到时可凭录取通知书购买半价火车票。

五、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同学,请务必持本人申请和有关证明,在一周内来我院招生就业处办理请假手续,否则将按自动放弃处理,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咨询方式

住宿咨询电话:0471-6574099。学生资助政策咨询电话: 0471-6586235

邮箱:xsc129@163.com;网址:http://www.hhvc.net.cn/jgsz/jgsz_xzgl/xsgzb/

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必须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2016年内蒙古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结果实时查询系统(http://www.nm.zsks.cn/)核对本人的录取信息,如果录取通知书和网上查询结果不符,请及时与我院联系,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 0471-6586217、6586286、6586236、6586259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2016年7月29日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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