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兰州市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专业内容有关事项通知
来源:兰州市人民政府 阅读:1289 次 日期:2016-08-02 15: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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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缓解院前急救和儿科岗位专业人员匮乏的现状,接上级通知根据个岗位实际工作需要,自2015年起,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对院前急救和儿科岗位从业人员,开展加试相关专业内容的加分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院前急救和儿科岗位工作的人员,通过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后,可以自愿选择加试相应专业内容

的加分考试。

二、加试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与当年临床类别执业医师执行相同合格线,通过加试成绩计入总成绩才能达到当年临床

类别执业医师全国统一合格线的人员,在授予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时,限定在相应专业岗位(院前急救、儿科)注册。加试成绩未计入总成绩的情况下,已经达到当年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全国统一合格线的,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在授予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时,不限定注册岗位。

三、加试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作出承诺,签订协议,

经公示后方能通过加试获得执业医师资格。

四、通过加试达到当年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全国统一合格线

的考生,其获得的相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和执业证书须标注

“院前急救”或“儿科”字样。

五、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管,对获得资质的人员及执业注册情况进行复核。凡未在规定岗位执业的,不予注

册,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工作安排:

(一)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负责医师资格考试的技术性工作,各考区、考点负责本地区医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具体考务管理工作按照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执行。

(二)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院前急救、儿科专业加试定于2015年9月13日1⒎ OO-17:3O进行。

(三)各单位应尽快通知本考区符合上述要求且已经通2015年实践技能考试的考生。

(四)申报考生须按要求填写《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短

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

(五)考区、考点须对考生申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考区统一按要求填报《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考生信息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2),

(六)⒛15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在原医学

综合笔试考场统一组织实施。

联系人:杨俊

联系电话:8405159

附件: 1《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

2.《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考生信息汇总表》

附件1-2下载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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