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满足我市产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步伐,根据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职鉴〔2016〕8号)相关规定,我市拟于12月份开展技师申报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职业(工种)
汽车修理工、维修电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装配钳工、工具钳工、机修钳工等七个职业(工种)。
二、申报条件
报考申请技师资格的,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或2年以上)的。
2.高级技工学校或高等职业院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以上的。
3.持有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生产一线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入读技师学院或高等职业学院(学制三年)的毕(结)业生。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的。
5.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从事本职业2年(含2年)以上的。
6.取得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现从事本职业工作的人员。
7.参加以高级职业标准设置的国际级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奖者;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二十名、二类技能竞赛前十名获奖者;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八名、二类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奖者;地级市技能竞赛前三名获奖者。
8.有本专业(职业)发明、创造并获得国家专利者。
9.技术革新项目年创经济效益10万元以上,并获省技术革新三等奖、地级以上市技术革新二等奖以上者。
三、申报资料
(一)《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日常类)》(附件1);
(二)《广东省技师(高级技师)资格报考申请表》(附件2);
(三)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各相应复印件;
(四)考生凭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年限或培训合格证书报考的,还需提供上述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和工作年限证明(附件3);
(五)近期白底免冠大一寸相片三张。
四、收费事项
技师考评费用按省物价局《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13〕150号)规定标准执行。
五、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0月20日。
(二)理论考试时间:2016年12月3日。
(三)报名地点: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云浮市星岩三路30号)。
联系人:许幸,林婷婷;
联系电话:8812383。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