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岗位。
(二)具有适宜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类型、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
(六)具体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等详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不得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