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岗位。
(二)具有适宜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体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等详见《开发区2016年招聘职业教育聘用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
(六)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不得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