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公办中小学已辞退和在岗代课 照顾政策及注意事项
一、梅河口市公办中小学已辞退和在岗代课 照顾政策
1.必须是2012年2月25日以前,在梅河口市公办中小学工作满3年,具有《教师资格证》。
2.年龄可放宽至1970年7月26日以后出生;持有民办教师证的代课教师报考年龄放宽至1965年7月26日以后出生。
3.代课教师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符合前1-2条要求,可不受学历层次限制报考,但要求报考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同或相近。
4.持有《民办教师证》,代课满10年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超过10年的,每增加一年加0.5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加分10分封顶,并计入折算前笔试成绩。加分后笔试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
二、梅河口市代课教师报名注意事项
截止2012年2月25日,在梅河口市公办中小学校代课满3年,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辞退和在岗代课教师,网上报名后,在8月5日至10日需向最后代课学校和教育局申请代课教师教龄确认。代课教师教龄确认具体办法:
1.已辞退代课教师:需到最后代课学校,依据已辞退代课教师身份及教龄审定材料(2012年-2014年由梅河口市纪检监察局、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共同认定材料),填写《梅河口市代课教师教龄确认表》,再由学校组织报考教师(教师携带教师资格证、学历证、身份证、民办教师任用证),统一到教育局审核确认,由教育局和学校同时公示7天,无异议后方可参加笔试考试。
2.在岗代课教师:需到目前所在学校,开具教龄证明,填写《梅河口市代课教师教龄确认表》,再由学校组织报考教师(教师携带教师资格证、学历证、身份证、民办教师任用证),以及本人历年工资传票和《确认表》,统一到教育局审核确认,由教育局和学校同时公示7天,无异议后方可参加笔试考试。
梅河口市代课教师具体加分统计结果统一公示,加分事项由梅河口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并解释。联系电话0435-4223522。具体加分岗位详见附件1:《2016年通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