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违者以弃权对待,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人员要遵守纪律,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影响面试。
3、面试人员在开考前50分钟进入指定的工作室,由工作人员安排抽签,现场抽出面试考场及本考场考生的面试顺序。本考场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指定工作室的,以到达时间依次抽取剩余签号。面试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面试人员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不得携带、使用各种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面试人员在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考场。
4、面试人员在候考室候考时必须保持安静,不得互相交谈和大声喧哗,经工作人员反复劝阻无效的,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候考室工作人员除外)透露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饰品,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