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的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经研究,拟录用以下人员,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单位反映。
姓名 | 性别 | 拟录用岗位 | 主管部门 |
张 洁 | 女 | 受理事项管理 | 上海市民政局 |
张 琦 | 女 | 受理事项管理 | 上海市民政局 |
吴 姮 | 女 | 受理事项管理 | 上海市民政局 |
顾佩君 | 女 | 受理事项管理 | 上海市民政局 |
李 琪 | 女 | 软件应用工程师 | 上海市民政局 |
公示时间:2016年8月1日-8月8日
联系电话:63124999
监督电话:63218295
上海市社区服务中心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