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乐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李建乐同志符合乐山日报社文秘岗位遴选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8月2日—8月6日)。
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或认为其有不符合遴选条件的,请于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乐山日报社人力资源培训部(2495052)、乐山日报社纪检组(2494331)电话或书面反映。反映情况时请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以及联系方式。
乐山日报社
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