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李艳玲同志(附件)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中共南宁市委老干部局办公室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6年8月1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中共南宁市委老干部局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6年8月4日—8月10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滨湖路北段老干部活动中心北面副楼2楼210室,邮编:530023
监督电话:0771—2805966、0771—2619001
中共南宁市委员会老干部局
2016年8月4日
附件:中共南宁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
序号 | 招录机关 | 用人单位 | 职位名称(代码)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准考证号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照顾加分 | 综合成绩 |
1 | 中共南宁市委老干部局 | 南宁市直属机关第二老干部休养所 | 科员职位(010004001002) | 李艳玲 | 女 | 汉族 | 16101020204 | 126.2 | 83 | 20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