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县职改办:
根据我市2016年职称工作安排和部署,现将机械(含汽车)等8个专业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市属从事机械(含汽车)、冶金、建材、轻工、工艺美术、纺织、煤炭(矿山)、燃气等相关专业技术的企事业单位,申报中级(含市级有关单位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受理,各区(市)县属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委托评审。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助理工程师:
1、认定
取得国家统招学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经考察合格。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大专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三年;
(2)本科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一年;
(3)硕士研究生毕业,且已参加工作。
2、评审
取得职称计算机C级证书,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经考察合格。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五年;
(2)非国家统招学历(成教、函授、自考、网教、电大)大专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三年;
(3)非国家统招学历(成教、函授、自考、网教、电大)本科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一年。
(二)工程师(评审):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经考察合格。取得职称计算机B级证书和职称英语C级证书,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统招学历大专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七年;
(2)国家统招学历本科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五年;
(3)国家统招学历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两年;
(4)非国家统招学历(成教、函授、自考、网教、电大)专科、本科学历需取得初级职称满四年。
三、申报程序
凡申报评审机械(含汽车)等8个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审查,区(市)县和非国有制企业(科技机构)的申报人员,由当地人事职改部门统一委托报送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报送评审材料要求
(一)初级(助理工程师)
1、认定
(1)《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由申报人单位集中填报1份,同时提交用EXCEL文件形成的电子文档)。
(2)《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1份(贴照片);
(3)工作与思想方面总结1份(1500字);
2.评审
(1)、《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由申报人单位集中填报1份,同时提交用EXCEL文件形成的电子文档)。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贴照片);
(3)《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1份;
(4)任现职以来业务工作与思想方面总结1份(2500字);
(5)其它证明材料(学历证明,职称英语、计算机考试或免试等证明,现任职称资格证,获奖证书、成果鉴定及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均一式一份),此项材料的复印件均需本人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签章。
(二)中级(工程师)
1、《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由申报人单位集中填报1份,同时提交用EXCEL文件形成的电子文档)。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贴照片);
3、《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1份;
4、与申报专业相关的论文1份(3000-5000字,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论著、学术报告、专题技术学术总结或创新成果、自主知识产权等,如系合作或集体完成,应具体说明本人承担的内容和所起的作用)。
5、任现职以来工作与思想方面总结1份(1500字);
6、其它证明材料(学历证明,职称英语、计算机考试或免试等证明,现任职称资格证,获奖证书、成果鉴定及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均一式一份),此项材料的复印件均需本人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签章。
7、属委托评审的应报送委托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出具的委托函(一式一份)。
送审的相关表格在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cdhrss.gov.cn/)办事服务表格下载专栏下载或成都工业网(网址:http://www.cdgy.gov.cn)教育培训信息栏下载文件和表格。
评审材料可用钢笔或毛笔填写,也可电脑打印。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体)要端正清楚,表格的各栏目必须全填,没有内容可填的栏目必须写上“无”,非选择项目用笔划去。
申报材料装订分为三册:
第一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将学历证明、职称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或免试证明和现任职称资格证复印件等,依顺序装订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扉页(左侧装订),独立成册。
第二册:个人业务工作总结。
第三册:论文、论著、学术报告、专题技术学术总结、成果目录、成果鉴定书、自主知识产权证书、获奖证书、主要业绩证明及其他材料复印件,依顺序装订成册。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印制,使用标准的牛皮纸档案袋(每人一袋)装袋,并应详细填写《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申报材料专用袋目录》,《材料目录》粘贴在申报材料专用牛皮纸档案袋上。
五、评审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字费〔1999〕265号文件规定,中级200元/人次,初级100元/人次。
六、报送时间
评审材料受理时限为:2016年8月10日至9月15日。
七、报送地点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教育培训处)。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蜀锦路68号南楼A座219室。
咨询电话:61881566,联系人:蒋蓉。
八、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必须对申报个人提供的证件、填写的业绩及所有内容(学历、资历、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有关材料)进行认真验证和核实,在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资格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的予以撤销;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将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二)凡申报材料如不符合规定要求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的,将不予受理。
九、监督投诉
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市纪委(监察局)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纪检组(监察室)将对评审工作全程监督,各级职改部门也要切实加强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投诉电话:61888191(市纪委、监察局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监察室)、61886372(市纪委、监察局驻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纪检组、监察室)、61888119(市职改办)。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