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聘用制,聘用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根据学年终考核情况实行一学年一聘;聘用合同由占城镇属教育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二)工资待遇:
合同期间工资1600元/月。正式聘用后,为聘用人员缴纳相关保险(试用期除外)。
2016年徐州市邳州市占城镇招聘合同制小学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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