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新教师试用期培训的意见》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通知精神,为使新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观念,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知识与技能,经区教育局、区人社局研究决定,决定自2016年8月7-18日对2016年拟入编教师进行岗前培训,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2016年通过公开招考拟录用教师。
二、报到时间:2016年8月7日(周六)上午7:30——8:00
三、报到培训地点:枣庄市市中区文化路小学(市中区振兴北路245号)
四、参训要求:
1. 所有新任教师必须参加培训。在培训期间,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听讲,认真做好笔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如有违反纪律者,将严肃处理。
2.严格管理,加强考勤。采用考勤和作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凡出满勤并按时交合格作业的学员,将发给培训结业证,其学时计入年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并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之一。
3. 参训新教师报到时参训新教师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和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个人信息)。
市中区教育局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