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必须相一致(其中,小学语文职位放宽至师范类的大文科,非师范类的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专业;小学数学职位放宽至师范类的大理科,非师范类的物理、化学、生物专业);
(3)凡报考英语教师职位的考生需具有全国高校英语专业等级证书(TEM-4或TEM-8);
(4)年龄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16年6月30日。
(5)往届毕业生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三证”(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中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考生必须具有二乙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