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度南宁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的有关规定,全市中小学 工作已完成第一阶段的报名、笔试、资格审核、面试、考核、体检等程序,经研究,决定将部分第一阶段报名无人报考岗位或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岗位进行复征补充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征补充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复征补充招聘岗位。全市复征补充招聘岗位共195个,计划招聘203人(其中笔试岗位129个,计划招聘137人;免笔试岗位66个,计划招聘66人)(详见附表)。
(二)复征补充招聘条件。参加复征补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补充招聘岗位;除具备《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和要求(详见附表)。
二、复征补充招聘范围
参加了2016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且取得笔试成绩的考生(含报考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专业对口,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免笔试考生),未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如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可以参加复征补充招聘。
原参加笔试的考生可报考笔试的复征岗位和免笔试的复征岗位,免笔试的考生只能报考免笔试的复征岗位。
已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者不能再参加复征补充招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
三、复征补充招聘网上报名
参加复征补充招聘的考生,通过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8月8日8:00至8月10日17:30。
四、进入复征岗位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
(一)复征笔试岗位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已参加笔试人员复征笔试空缺岗位的,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范围;个别地处边远乡镇以下教师岗位因报考人数少,达不到1:3比例,但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如达到1:2比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定,并报市教育、人社部门备案后进入面试程序。
(二)复征免笔试岗位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已参加笔试人员和免笔试人员报考复征免笔试空缺岗位的,经县区、开发区教育、人社部门进行面试资格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程序。
五、复征面试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按照《简章》相关要求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若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允许改报。资格审查及改报工作要求8月13日前完成。
六、复征补充招聘面试
复征补充招聘面试工作,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复征岗位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各县区、开发区复征岗位面试工作由各县区、开发区教育、人社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集中组织,面试工作各个环节应严格按照《简章》相关要求执行,并于8月21日前完成。
七、考核、体检和公示
考核、体检和公示等环节应严格按照《简章》相关要求执行,并于8月26日前完成。
八、复征补充招聘考试纪律
(一)复征补充招聘工作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已经聘用的应聘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二)各县区、开发区、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注意事项
(一)复征补充招聘岗位及要求等具体事宜由各县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表)。
(二)本次复征补充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南宁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771-2809709、2837755;
南宁市教育局监督电话:0771-2809068;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771-5538455。
南宁市教育局
201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