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凯里经济开发区人才队伍建设,强力推进凯里经济开发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经工委、管委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3名硕士研究生到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为做好引进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引进的范围和对象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详见《凯里经济开发区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拟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4、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
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2009年1月1日以来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2007年1月1日以来招考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此次引进工作由凯里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局负责组织实施。符合引进条件的毕业生可直接到凯里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局现场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报名时间截至2012年3月31日下午17:30止。
报名地点:凯里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局
联系方式:13885548932 0855-8558665
四、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的主要证件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国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同时交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县市所属单位须持县市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需提供服务地所在县级及以上“引导办”(“项目办”)同意报考证明。报考者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对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五、引进方式
1、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谈考核组由凯里经济开发区招考领导小组和有关专家组成,面谈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知识与应用能力、政治思想素质与综合分析判断能力、逻辑思维与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与应变创新等能力。考核组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谈考核的基础上,择优确定拟引进人员。面谈分值为100分。
设定面谈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面谈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者,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2、面谈时间,另行通知。
3、面谈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考生面谈成绩由高到低按本《简章》规定条件和招聘职位计划引进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缺额的,按面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在确定体检对象时,同一职位考生面谈成绩出现并列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谈,以重新进行的面谈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凯里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考生检查和复查结果。体检结束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对于不能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出现体检异常情况,是否进行复检由体检医院商凯里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局确定并在3日内通知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政审对象,由用人单位组成政审组对政审对象进行考核政审。政审(考核)方式严格按《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政审(考核)的规定进行。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凯里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局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①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②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③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④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⑤2009年1月1日以来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⑥2007年1月1日以来招考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⑦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的;
⑧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
⑨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有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的,按本《简章》规定条件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考核政审合格被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九、手续办理
1、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审批表》(一式3份),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凯里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局审查,再由凯里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局按规定程序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2、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到我区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见习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见习期),三年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聘)或提出工作调动等事宜。
同时考取几县市或州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正式行文聘用之前作出选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聘用(调动)到具体单位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调动)到其他单位。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引进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
(一)本次引进工作要严格按照《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引进工作人员在履行组织引进工作的面谈命题、面谈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引进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引进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引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公开引进的面谈均不指定范围和书籍,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公开引进工作接受工委、管委、纪委部门监督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引进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一、本方案由凯里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8558665
监督电话:0855-8553611
凯里经济开发区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一览表
引进单位 引进名额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备 注
凯里经济开发区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 3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土木工程类、道路交通类、规划类
《凯里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来源于凯里市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3月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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