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成都高新区现设工程高级和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为区内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职称评审和认定服务。为做好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评审专业
凡在高新区非公有制企业从事以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相关规定参加职称评审,目前成都高新区仅可评审以下专业及范围(暂不可评审其他专业):
(一)从事电子、机械、生物医药、矿业、电力等专业技术工作可申报中、高级职称;
(二)从事标准化专业技术工作可申报中级职称。
二、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一)职称评审的申报条件及申请材料请参照“附件1.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
(二)所有申报材料均用A4纸、电脑打印,请勿手填。
(三)提交申报材料时,请同时带齐毕业证、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等原件以便审核。
三、注意事项
(一)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组织从业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精神,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单位属地化原则申报材料,申报时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和社保缴费证明(至少一个月以上)复印件。
(二)符合《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川职改〔1992〕69号)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中、高级职称。破格申请要在8月5日前报下列申报地点,由高新区职改办统一提交市职改办,报省、市职改办核准后,再通知提交申报材料。
(三)申报人取得的中级职称,系外地(四川省以外)或国企内部评审取得的,如要在高新区职改办申报高级职称,需按规定,在高新区职改办确认为本地职称后,才能用于申报。
四、申报地点
(一) 标准化专业
1.初审
地点:高新区管委会7楼成都市高新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址: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
联系电话:028-85153124
2.复审
地点:高新区管委会大楼508室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
联系电话:028-85339456
(二)其他可评审专业
地点:高新区管委会大楼508室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
联系电话:12333(咨询热线),15328091776(办公电话)
五、申报时间
2016年7月26日-8月26日(工作日):9:00-17:00
六、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物价局规定(川价字费〔1999〕265号),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
初级职称100元/人·次,
中级职称200元/人·次,
高级职称320元/人·次。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