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6年丰县 公告要求,根据考生成绩及各岗位排名情况,确定36名考生递补参加第四批体检(第四批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参加体检人员于8月8日(星期一)上午7:30前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准时到丰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门口集合(丰县人民西路2号院内),不得迟到。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标准
根据《2016年丰县 公告》要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检查标准》执行。均符合上述标准或要求的体检人员认定为体检合格。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笔和体检表。
2、考生需自行下载打印体检表(体检表见附件2,注意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不得改变表格格式),用黑色中性笔或黑色钢笔填写体检表前三行个人信息(编号由工作人员填写),并将本人近期免冠原版二寸证件照片粘贴在体检表上。
3、考生携带的体检表不得折叠,并保持整洁。考生须穿着上下身可以分离的衣服,以便于B超、心电图等项目的检查。不得戴隐形眼镜,可带普通眼镜。
4、体检前一日应注意休息、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体检前一日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空腹10-12小时;体检的当日早晨禁食禁水。
5、请考生预足时间,确保准时报到,体检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体检纪律。
6、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后,考生取回代保管物品,自行离开体检医院。
7、递补体检费每人100元。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0516-89215163
2016年丰县 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8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