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时间:2016年8月9日11:00—8月14日16:00
应聘人员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规定的查询时间范围内登录该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需下载打印《2016年新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6年8月18日14:00—8月21日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16年8月12日上午8:30—11:30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新泰市政府三楼)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