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成绩均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1、笔试。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为2016年8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6年8月30日在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zgrsj.gov.cn),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pta.gov.cn)公布。
2、资格复审。按遴选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因笔试缺考等原因达不到1:3的,不得低于1:2。如果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由遴选单位通知考生持《报名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参加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取得面试资格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遴选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3、面试。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各遴选单位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的遴选职位予以取消。面试具体事项见《面试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