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评委为7人。设主评委1名(由市教育局选派),主持面试工作;其他评委从我市各中学选派。
面试分数的计算方法为:7个评委评出的分数相加除以7,即为面试者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面试采用由面试者现场讲课方式进行。报考高中部教师讲课内容为现行高中教材,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报考初中部教师讲课内容为现行初中教材,面试满分为100分。由面试组现场指定讲课内容,面试者现场备课和讲课。面试组根据面试者的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方法、语言表达、教学效果等方面现场进行评分。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