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准考证领取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于2016年8月12日下午3:00—5: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营山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笔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以及相关参考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南充市营山县教育局2016年县城部分直属学校考调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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