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永州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1417 次 日期:2016-08-09 15:5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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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特拟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录聘待遇

1、应聘人员录取后将列入我院事业编制,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

2、录取人员薪酬福利按国家、湖南省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聘范围及方式

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进行,按专业分类组织理论考试和面试,并按程序审批聘用。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发放理论考试通知书—理论考试开考比例和各职位招聘人数的重新核批—理论考试—公布面试入围名单—面试(技能考核)—体检—考察考核—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招聘职位、招聘人数、应聘条件和面试形式

见“附件:《2016年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永州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公开招聘职位表》”。

六、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报名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等招聘职位所要求提供的证书必须在2016年8月19日前取得(报名截止时间)。

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对有疑议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年限的工作经历才符合招聘条件。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证明必须加盖相应单位的行政公章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其他部门出示的工作证明不予认可。

资格审查中所涉及的年龄以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的规定为准,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一律截止至2016年8月19 日(报名截止时间)。

(二)不能报名应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并且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名。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与现工作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未满的事业单位人员;

6、录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具有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七、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发放理论考试通知单

1、现场报名。应聘考试人员须携带相应职位所须提供的相关证书原件(含身份证)和复印件以及相应工作证明,在2016年8月17日至8月19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到我院人事科办理现场报名手续。每个应聘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资格审查。在永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的指导下,我院人事科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不符合职位报考条件和现场不能提供相应职位所须证书原件(含身份证)和复印件以及相应工作证明的,不予办理现场报名手续。若因某些特殊情况暂不能提供证书原件的,可凭相应证书复印件办理现场报名手续,但必须在面试入围名单公示前,提供相应证书原件,不能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的,不予纳入面试名单。

3、发放理论考试通知单。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由我院人事科发放理论考试通知单。理论考试通知单是考生参加理论考试和面试的主要凭证之一。

八、理论考试开考比例和各职位招聘人数的重新核批

公开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5比例方能开考。若报考人数不到开考比例,经我院向永州市人社局提交专题申请报告获准后,按批文降低相应职位的开考比例,并重新核批各职位招聘人数。公开招考新核职位数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永州市卫计委和永州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网站公示。

九、理论考试(笔试)

1、考试内容和范围。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影像诊断、影像技术、医学检验、药剂和护理等8个专业命题。所有专业理论考试内容均分两部分,实行百分制。第一部分为公共知识,考试范围为卫生行业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分值30分;第二部分为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以岗位所需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为主,分值70分。

2、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为2016年8月28日,下午15:00至16:30。考试地点为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医学校区教学楼。

3、参加考试所需证件。所有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理论考试通知单才可入场参加考试。

十、面试入围名单的确认和公示

1、面试入围名单的确认。各职位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核定面试入围名额,按照各职位考生理论考试总成绩的高低排名确定面试入围名单,理论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成绩的高低排名。若因有资格复核不合格而出现面试入围名单不足情况时,在同一职位考生中按照理论考试成绩排名前后依次递补。面试入围名单最后排名出现并列排名考生,并超出核定面试入围名额时,前述考生一并纳入面试入围名单,但录用指标不增加。

2、面试入围名单的公布。面试入围名单确定后,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永州市卫计委和永州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官网公示。

十一、面试(技能测试)

1、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前3天,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永州市卫计委网和永州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公布我院各职位面试入围考生名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面试前3天由我院人事科通知。

十二、成绩合成和排名

1、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进行排名。

十三、体检

体检对象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手册(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考察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考核人选。考察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察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考核工作在永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的指导下,由我院人事科组织实施。

体检或考察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或考察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名额不递补。

十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格材料原件、复印件报市人社局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公开招聘拟录聘名单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永州市卫计委和永州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在永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和纪委、监察室的指导下,由我院人事科和纪检监察室调查核实,报市人社局审批,依规进行处理。

十六、录取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受聘人员同我院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

十七、纪律与监督

1、邀请市委监察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和永州职业技术学院相关领导来我院指导和督查公开招聘工作,并由相应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督;

2、凡与本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院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

3、报考人员应诚信参考,珍惜考试资源,未经批准缺席面试或放弃录聘资格的,3年内不得参加我院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报考人员违反笔试、面试纪律的,按《湖南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暂行办法》处理。

十八、招聘咨询、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0746-6777957(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永州职院附属医院人事科)

2、监督电话:0746-6367815(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永州职院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室)

0746-8327349(永州市人社局监察室)

二O一六年八月八日

附件:2016年公开招考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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