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包括岗位专业知识及综合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专业知识内容所占分值不低于总分的60%。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满分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员。笔试成绩将在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2.试讲
试讲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试讲按照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的试讲办法执行,试讲办法将通过网络告示方式告之应聘人员。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试讲前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将对试讲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参加试讲。如出现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试讲等情况,取消试讲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试讲人选。
复审材料包括: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本科、研究生成绩单、职称证书、奖励证书等原件。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经联系表示放弃试讲的,均作为放弃试讲处理。
3.专业技能加试
岗位7、8进入试讲人员全部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专业技能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将在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4.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岗位表1-6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 +试讲成绩×60%;岗位表7-8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 +试讲成绩×3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30%,总成绩满60分为合格。 笔试、试讲、专业技能、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