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号文物摄影岗考试方式为专业技能测评和面试;06号明清文物研究、13号中国美术史研究岗位考试方式为面试;其余岗位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科目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涵盖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技等)、文博相关基础知识、写作。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专业内容所占分值不低于笔试总分的60%。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满分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将在南京博物院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查询。
(二)专业技能测评按照南京博物院制定的专业技能测评办法执行。专业技能测评合格成绩为60分(满分100分),专业技能测评成绩由评委当场通知考生。专业技能测评结束后,在专业技能测评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面试
各岗位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博物院网站公布。面试按照南京博物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前南京博物院人事组织部将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参加面试。如出现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面试等情况,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由评委当场通知考生。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提交一套复印件):
1.身份证;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相应岗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3.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经联系表示放弃面试的,均作为主动放弃面试处理。
(五)总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07号文物摄影岗位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如下公式折算合成: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评成绩×40% +面试成绩×60%。06号明清文物研究、13号中国美术史研究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其余岗位按如下公式折算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