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如果达不到该比例,则取消公开遴选名额。
2.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分别按百分制计分。笔试主要考察统计工作、经济分析能力,面试主要考察统筹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2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3.笔试和面试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016年广安市统计局下属单位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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