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丽江市委政法委员会2012年在全市范围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5915 次 日期:2012-03-05 12: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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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市委政法委自身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拔干部,根据《丽江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丽办发[2010]13号)的要求,经市委政法委研究,拟采取公开选调的方式,面向全市范围公开选调4名干部到市委政法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营造“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创新公务员内部交流和选拔方式,建立公务员纵向、横向良好流动的机制,努力建设高素质复合型干部队伍。

二、选调原则

按照自愿报名、组织推荐、考试考察、公开平等、择优选调的原则组织实施。

三、选调对象和范围

全市各县(区)、市直各部门、省属驻丽各单位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登记过公务员)。

四、选调人数和岗位

本次公开选调4名工作人员,其中市委政法委办公室文秘工作人员1名(限女性)、市社管综治办铁路护路科工作人员1名、市社管综治办工作人员1名、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工作人员1名。根据每个选调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5要求,未达到比例的取消选调职位。

五、选调条件和资格

参加公开选调人员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丽江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丽办发[2010]13号)文件中规定的有关要求外,需要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2、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思想政治素质良好;

3、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能够把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同实际工作相结合,富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具备胜任本职工作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实践经验、专业文化知识、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工作能力、调研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处理文字材料;

5、具有恪尽职守、乐于奉献的敬业精神,认真负责、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严守纪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的高尚品质;

6、在基层工作(县及县以下)5年以上,在职在编公务员,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有较强的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

8、身体健康。

(二)资格

1、市委政法委办公室文秘工作人员1名(限女性)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本科以上学历、任副科及以上职务三年以上、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处理能力、调研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处理文字材料及其他从事办公室工作应有的素质。

2、市社管综治办铁路护路科工作人员1名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本科以上学历,具备较强综合协调能力、文字处理能力、调研能力及其他从事管理铁路护路工作应有的素质。

3、市社管综治办工作人员1名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本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具备较强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处理能力、调研能力及其他从事社管工作应有的素质。

4、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工作人员1名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本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从事政法工作五年以上,具备较强的法律专业知识、文字处理能力及其他从事执法监督工作应有的素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

4、其它不宜办理转任或不适宜政法工作的。

六、选调程序

(一)报名

1、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一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须提交《中共丽江市委政法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和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并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2张(宽28㎜×42㎜);

3、报名时间:2012年3月9至19日;

4、报名地点:中共丽江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市森林公安局二楼);

5、联系人和方式:雷尔比古、杨荣,联系电话:5116292。

(二)考试

资格审查结束后,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和市委政法委统一组织考试。考试设笔试与面试,各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卷面为100分。笔试考题依据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由市委组织部和市委政法委组织人员命制;

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本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含并列人员),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

3、进入面试自愿放弃的人员,空缺的名额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因该岗位无人递补造成不足1:3比例的岗位,进行差额、等额面试或取消计划;(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的,一年内不得参加市直部门的公开选调);

4、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等额面试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程序;

5、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考察由市委政法委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面试结束后,从面试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将邀请市纪委相关人员参与;

2、开展考察。由市委政法委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着重考察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思想品德、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四)体检。考察结束后,由市委政法委提出拟选调人选,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公示。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由市委政法委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在拟选调人员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六)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后,对未发现影响选调问题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监督。报考人员凡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开选调工作将邀请市第五纪工委领导参与监督,全过程接受组织、群众、社会和舆论监督。对违纪行为,向市纪委监察局派出第五纪工委监察分局(电话:0888-5100429)、丽江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电话:0888-12380)反映。

六、其他事项

中共丽江市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的有关信息将及时通过丽江政务网(http://www.lijiang.gov.cn)、丽江人事人才网(http://www.ljrsrc.cn)、丽江市委政委网站(http://www.ljzf.gov.cn)发布。

中共丽江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2年3月5日


编辑温馨提示:

《中共丽江市委政法委员会2012年在全市范围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来源于丽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于3月5日,现于3月22日就对“中共丽江市委政法委办公室文秘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等补充如下,请详细阅读补充公告,以免耽误报名。

中共丽江市委政法委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的补充公告

为拓宽选调范围,扩大报考人数,提高选调人员的素质,经2012年3月21日市委政法委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中共丽江市委政法委办公室文秘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作适当调整如下:

一、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本科以上学历;

三、任副科以上职务;

四、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处理能力、调研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处理文字材料及其它从事办公室工作应有的素质。

五:报名地点:不变

六、报名时间:从2012年3月19日延长至2012年3月30日。

中共丽江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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